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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诚房地产)于2018年01月12日和我公司深圳市唯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唯特)签订网站制作合同,合同编号: WT18112-A1669,合同金额6000元整。首付项目订金50%,3000元整,尾款3000元整,分两次支付。 双方从签订合同到网站上线合作都比较顺利,我方也一直按照合同规则流程制作,设计稿也全部给到鼎诚房地产审核通过,网站项目在2018年01月31日完成,网站也已经正式上线。由于鼎诚房地产对接人王经理离职,现在鼎诚房地产公司认为是王经理跟我公司签订的合同,不愿意支付剩下网站尾款。 直至2018年3月27日,在鼎诚房地产不给予合理解释,且仍拖欠我司尾款3000元整不予支付,鉴于对方已严重违背合约精神,且在我司人员已多次电话、微信交涉无果。在此温馨提示,主要是提醒大家以后谨慎和鼎诚房地产公司合作。 中国首席商业资讯门户;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商业网各频道、栏目资讯。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中国商业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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