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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25年,张某在甲保险公司离职跳槽至乙保险公司以后,为谋取个人利益,利用自己对以往客户的了解,联系其在甲保险公司承保客户,以客户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不合适”为由,诱导他们放弃原有的保单,转而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从而获得佣金收益。更为严重的是,张某不仅诱导客户,还唆使他们提供虚假的销售误导证据,并代表客户向甲保险公司提出全额退保的无理诉求。甲保险公司经过细致调查与核实后,最终与客户达成和解协议并解除原有的保险合同。随后,甲保险公司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因不当行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以案说险】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在社交网络平台发布“全额退保”、“百分百退还保费”等虚假广告信息,诱骗消费者委托其代理退保,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本案中的张某就是典型的“代理退保”不法分子。 “代理退保”常见手法: 1.以消费者所购的保险产品“有瑕疵”、“会亏损”、“需要升级”等理由,诱导消费者退保后购买新的保单,赚取佣金; 2.教唆消费者伪造证据,恶意投诉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收取高额手续费; 3.非法截留、侵占消费者的退保金,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 4.套取消费者重要个人信息进行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等。 【风险提示】 “代理退保”直接危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导致消费者失去正常保险保障、资金受损,遭受不法分子骚扰等。“代理退保”非法活动扰乱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更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不法分子承诺的虚假利益引诱,要理性认识保险需求,谨慎退保;要保护好重要个人信息,切勿泄露;要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理性维权。 (黄真/文) 中国首席商业资讯门户;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商业网各频道、栏目资讯。 免责声明:凡未注明来自本站的稿件和图片作品,系转载自其它网站,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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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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