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比特5月8日晚间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固定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内容显示,公司旗下11家银行账户和11处固定资产被重复冻结。 事件起因要追溯至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欧比特全资子公司广东铂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李小明在刻意隐瞒铂亚信息及母公司欧比特的情况下,利用铂亚法人身份及职务便利,盗用私刻铂亚信息公章等手段以铂亚信息名义与广州冠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为其个人债务进行担保。公司报案以后,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李小明违规违法担保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43953.58万元。 据悉,在欧比特2019年年报中详细披露了该案件的诉讼过程。早在2019年12月18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涉案的六份保证合同对铂亚信息无效,铂亚信息不因上述保证合同承担民事责任。2020年1月2日,本次申请重复冻结的原告广州冠盛就代为权在珠海香洲法院提起裁定,要求欧比特在1.23亿范围内代铂亚信息偿还借款本金6800万元,偿还利息24202666.67元,承担律师费30万元及保险费46252元,同时向管辖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欧比特房产,2020年3月16日管辖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原告起诉。随后原告广州冠盛不服,于2020年3月23日在广州天河法院上诉,以欧比特为铂亚信息唯一股东为由再次追加欧比特为被告,再次向广州天河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超额冻结欧比特银行账户及房产,本次诉讼与此前《借款合同》属于同一事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印发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来了公司对外担保争议问题,以及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效力、借款合同中的部分争议问题。相关人与单位明确违反了《公司法》第16条构成越权代表、债权人是否善意的有关认定。 面对超额、重复查封欧比特已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天河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同时,根据向欧比特了解获悉,公司法务部已收到管辖法院的最新通知,该案将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广州冠盛与李小明之间的借款和担保的全过程均未取得铂亚信息、欧比特同意或认可,无任何授权及审批手续,完全是李小明的个人越权行为。欧比特作为受害者,在第一时间果断处置、积极应对,并严格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就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立案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面对同一案件下的重复查封、超额冻结,其债权人行为是否善意显而易见。公司坚信司法是公正的,最终会做出公正的裁决,公司也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公司、雇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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