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网 首页 焦点 媒体看点

借贷宝重拳打击网络借贷诈骗 男子薅钱挥霍被判11年

2017-1-19 15:24 来自: 互联网 收藏 分享 邀请

网贷行业快速崛起至今,始终伴随着不法分子的毒害,网络诈骗分子在侵害投资者切实利益的同时,也在不断侵蚀平台的公信力和生命力。值得庆幸的是,打击网贷诈骗已成为行业共识,且势头越发强劲。

近日,北京法院公布一起通过借贷宝平台诈骗百万元的案件。被告人韩某,使用极端手段在借贷宝平台上非法骗取贷款用于挥霍,犯合同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同时,法院责令被告人韩某退赔人民币一百零五万六千八百七十二元四角三分,退赔人民币返还被害人。

这是借贷宝近期全面打击平台相关的网络借贷犯罪行为的成果之一。据介绍,自今年上半年以来,借贷宝陆续接到用户举报,存在个别用户使用网络社交平台进行宣传、联系,以私下支付高息、返利或其他诱骗方式,通过借贷宝进行借贷诈骗。“不法分子的蛊惑欺诈,一直是平台高度重视并一贯严厉打击的。”

为此,借贷宝特别成立了专门调查部门,汇集大数据、风控、催收、法务资源,与各地公安机关密切联动,全面打击平台相关的网络借贷犯罪行为。目前,该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果。有江西九江、湖南岳阳、重庆等地多起诈骗案实现告破,并还有有部分案件处于刑事侦查阶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类案件的发生,也给用户敲响警钟,投资有风险,借贷需谨慎。用户应该认真对待借贷平台的风险提示,认清陌生人高息诱惑背后的陷阱,保障自身权益。


中国首席商业资讯门户;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商业网各频道、栏目资讯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中国商业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 商业之所以美好,就在于合作是一切团队繁荣的根本... "【中国商业网CCWIN.CN】
阅读3843 反馈0
上一篇:
凭本事借来的钱不用还?男子获刑11年发布时间:2017-01-19
下一篇:
五连冠 香港虎标再获贴心企业嘉许发布时间:2017-01-19

Powered by 商业网 X3.3 Licensed © 2001-2024 Comsenz Inc. Design by 商业网<>

GMT+8, 2025-7-12 03:04 , Processed in 1.216576 second(s), 40 queries .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