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州地铁集团隶属市国资委,是国内轨道交通行业的龙头企业。根据集团“地铁+物业”发展战略,房地产开发已成为地铁集团的核心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事业总部是全面负责地铁沿线土地和物业开发的业务管理部门和经营实 ...
广州地铁集团隶属市国资委,是国内轨道交通行业的龙头企业。根据集团“地铁+物业”发展战略,房地产开发已成为地铁集团的核心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事业总部是全面负责地铁沿线土地和物业开发的业务管理部门和经营实体,已开发的物业面积已超过100万平方米。
广州地铁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广州地铁集团全资子公司,负责对集团开发的持有型商业物业实施经营管理,现对万胜广场项目购物中心影院进行公开招商,诚邀意向商家: 一、招商项目概况 万胜广场是地铁集团总部,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双号),地处地铁四、八号线交汇万胜围站上盖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包括三栋甲级写字楼、购物中心、地铁博物馆等,是集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商务办公、购物、文化旅游观光于一体的顶级商业枢纽项目。 购物中心毗邻新港东路,分布于负一至六层,总建筑面积约4.73万平方米,规划业态影院、超市、餐饮、娱乐、零售、健身以及美容美体等,由高力国际实施物业管理。 本次公开招商标的物为购物中心影院,范围包括购物中心三、五、六层,其中包括4个普通厅、1个巨幕厅,共计1356个座位,总计租面积为7634.12㎡,实用率约70%,各层面积及功能如下表: 二、招商条件 (一)计租模式 采用保底租金与净票房分成两者取其高(净票房分成=影院年度净票房收入×分成比例)。 (二)租赁期限 自物业正式交付之日起计180 个月 (已包含装修(免租)期5个月)。 (三)物业交付方式及标准 自租赁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按现状交付,交付标准详见招商文件。 (四)开业时间要求 影院务必于2016年12月20日前正式开业。 (五)响应人承诺每年在本项目举办不少于6场次电影首映礼或明星见面会,并免费提供巨幕厅供出租人作会议室使用6次(每次会议限于当日8:00-18:00召开)。 (六)本项目影院的装修设计风格与特色须与项目整体及购物中心相吻合,响应人同意将装修设计图交由出租人审核并充分借鉴出租人调整建议后,方可开展装修。 (七)物业管理: 物业交付后,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由出租人指定的、具备物业管理资质的物管单位负责,租赁范围内物业管理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与物管单位签署《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详见招商文件内文。 涉及本项目招商的一切信息以出租人发布的招商文件为准。 三、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及领取招商文件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内(即2016年6月14日8:30至2016年6月20日17:00)。 (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6年7月4日9:00至9:30 (二)报名、领取及递交响应文件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双号)万胜广场A塔17层。 四、发布平台: 招商公告信息将在羊城晚报、赢商网、广州地铁集团外网、海珠招商网、商业公司自媒体(APP、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地铁集团外部官方网站发布。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广州地铁集团外部官方网站发布并及时通过其他方式通知相关当事人,所有澄清、修改、补充,一经广州地铁集团外部官方网站发布即视为已送达所有当事人。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地铁集团外部官方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五、招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定代表人机构或其它组织。响应人须以全资控股的自主品牌响应本次招商,不接受各类院线合作、加盟商。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两家或以上响应人主体参与本项目招商。 (二)响应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电影放映”或“影院投资”。 (三)在2015年全国范围内,响应人全资控股的自主品牌影院项目数量不少于30家,其中单店年票房收入4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影院项目数量不少于2家。 (四)响应人必须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所有曾与广州地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产生合同纠纷及违约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商。 六、响应担保 在实质响应本次招商前,响应人须向出租人缴纳“响应保证金”共计人民币30万元整,响应担保方式参照招商文件要求,响应担保须在响应截至前确认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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